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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南、北院零星维修和室外铁质设施油漆及铁艺焊接工程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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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9-05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南、北院零星维修和室外铁质设施油漆及铁艺焊接工程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9月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7]002463号-1
采购人(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靖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南、北院零星维修和室外铁质设施油漆及铁艺焊接工程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2463号
(3)项目内容:南、北院零星维修和室外铁质设施油漆及铁艺焊接工程重新立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该工程的全部工程量清单。  项目经理:阳建国。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98375
 大写: 壹佰零玖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B0801-房屋修缮
长沙靖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北院零星维修和室外铁质设施油漆及铁艺焊接工程
/
1

1098375.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7年08月16日,履行期限:730天。
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方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4.付款
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的工程款;本工程办理结算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95%的工程款;审计阶段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二年后,如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的,一月内付清尾款(尾款不计息)。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7-08-16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8月16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斌
法定代表人:阳建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82804000
电  话:82800000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长沙韭菜园支行
 
帐  号:1300178066105250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