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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中国石油概算编制办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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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0-05-23
高原地区(指平均海拔高度在2000米以上的地区):18%
沙漠边缘及戈壁地区:14%
沼泽与水田地区(指常年有积水的泥沼地、常年屯水地带及水田):12%
滩海地区(指沿海陆地边缘受潮水冲刷的地带):8%
山区及丘陵地区:6%
c)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不作为计取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及预算包干费的基数。
3) 计取预算包干费的规定
a) 编制设计概算时,基本预备费中已含此项费用,不得重复计取。
b) 凡工程承包合同商定实行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的工程,方可计取预算包干费。
c) 预算包干费以直接工程费加间接费之和为计取基数。站场工程的计取系数为2%,输送管道工程的计取系数为1.5%。
d) 预算包干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但不包括以下内容:
(1) 改变工程结构、扩大设计规模、提高工程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的费用;
(2) 由于施工图漏项,单位工程增加费用在2000元以上;
(3) 因计划变更以及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工程和停电、停水连续三天以上所发生的停工,窝工、机械停滞、材料倒运等损失的费用;
(4) 由建设单位提供的钢材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差所发生的费用;
(5) 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设备因有缺陷,需要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加工修理的单位工程费用在3000元以上;
(6) 设备、材料代用所发生的单位工程费用在3000元以上;
(7) 材料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所发生的材料差价;
(8)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e) 如在合同中商定扩大或缩小包干范围,可相应调整预算包干费系数。
5. 计划利润:以基本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计算基数,按工程综合计取、包干使用。
6. 计取定额编制测定费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文件规定,定额编制管理费以建安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本定额规定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部分的定额编制测定费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及特定条件下计取的费用之和为基数,费率为0.13%(其中劳动定额测定费0.03%),按工程综合计取。
7. 税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8. 非石油施工企业和各石油单位内部所属集体施工企业承担石油工程建设取费问题,由各石油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在低于本定额标准的前提下制定补充办法,报总公司工程建设定额站备案。
人工工日单价及动态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人工工日单价的确定
1) 本费用定额是根据六类地区的价格水平制定的,所确定的人工工日单价适用于六类地区的石油建设安装工程。
2) 按照建标(1993)894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内容,取定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六类地区为23.85元,是计算各项费用的基数。
2. 人工工日单价的调整
1)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的人工工日单价试行动态管理,由总公司工程建设定额站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六类地区的人工工日单价进行测算,作出调整,报请总公司审批后颁布执行。
2) 六类以上地区的石油建设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根据各油气田的工资标准,由各油气田的定额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测算,报总公司基建局审批后,作为计算工程基本直接费中人工费的依据,但计取各项费用的基数仍按23.85元/工日乘以地区调整系数(见表4)。
a) 必须严格遵照建标(1993)894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内容计算。
b) 工资性补贴和劳动保护费依照总公司的规定执行,各油田不得自行调整。
c) 计算程序及取定标准,见(表5)。
人工工日单价组成及计算程序表(表5)
序号 项目名称 组成内容及计算式 标准及依据
  合计 (一+二+三+四+五) 全年法定工作日为280天,月平均法定工作日23.33天。
      取定全年有效施工天数239天、全年非作业天数41天。
一 基本工资 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1 技能工资 月工资额÷月平均法定工作日 技能工资取定石油企业16级正。
2 岗位工资 月岗位工资额÷月平均法定工作日 岗位工资综合取定为72元/人*月,待岗因素10%,(93)中油劳字第303号。
3 工龄工资 平均工龄(年) ×发放标准(月) ÷月平均法定工作日 平均工龄取定为15年。(93)中油劳字第291号文件。
二 工资性补贴 (物价补贴+煤粮补贴+交通费补+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地区津贴) ÷月平均法定工作日 (93)中油基字第511号文、(94)建人字第318号文、(93)中油体改字第397号文件。房贴按基本工资10%取定。地区性津贴按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规定计取。
三 辅助工资 (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 ×全年非作业天数÷全年有效施工天数  
四 职工福利费 (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 ×全年法定工作日×提取系数÷全年有效施工天数 国家规定提取系数为14%。
五 劳动保护费 劳保用品费+徒工服装费+防暑降温费+保健津贴  
1 劳保用品费 按发放标准及市场价格综合取定  
2 徒工服装费 按发放标准及市场价格综合取定 徒工占生产工人10%。
3 防暑降温费 按每天发放标准×90天 (90)中油基字第13号文件。
4 保健津贴 按发放标准综合取定 (90)中油基字第13号文件,按30%人员享受保健津贴。



































总则(其他费用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石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石油建设工程造价,有利于规范石油建设市场和石油建设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和建设部(94)建标造字第2号文件,结合石油工程建设的特点。修订了《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 本规定运用于油气田建设、长距离输送管道和油气加工的新建、改扩建工程。
2. 本规定是编制石油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或调整概算的依据,与《石油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石油建设引进工程溉算编制办法》、《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工程概算定额或指标等配套使用。
3. 除国家或总公司有新的规定外,不得增加新的费用项目、不得修改或调整本规定规定的费率标准及其计算办法。
4. 本规定由总公司工程建设定额站负责解释。
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工程建设中支付的而又不宜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项目内的费用。
1.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支付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用。
1) 土地补偿费:是指征用耕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地上、下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菜地交纳的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
2) 安置补助费:是指征用耕地后,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助费。
3) 征地动迁费:是指征用土地上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用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产损失补贴费、拆迁管理费等。
4) 计算方法:根据应征和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工程所在地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现行标准计算。
5) 对建设场地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尽可能根据现场实行情况计算。如果工程所在地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下列拆除清理费用指标(表一)估算:
拆除清理费用指标 (表一)
项目名称 费率(%) 计算式
建筑工程:    
1.一般砖木结构 10 新建造价×费率
2.混合结构 15 新建造价×费率
3.砼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有条件爆破工程) 20 新建造价×费率
4.砼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无条件爆破工程) 35 新建造价×费率
5.金属结构工程(拆除后能利用) 45 材料费×费率
6.金属结构工程(拆除后能利用) 30 材料费×费率
安装工程:    
1.工艺管道工程 40 基本直接费×费率
2.机电设备及装置 30 基本直接费×费率
3.电气设备及装置 45 基本直接费×费率
4.输电线路及通讯线路 65 基本直接费×费率
5.工业锅炉及炉墙 65 基本直接费×费率
6.金属罐及容器 40 基本直接费×费率
2. 备注:
新建造价是指工程所在地现行综合指标;
基本直接费是指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计算的直接工程费(本计算式规定其不包括未计价材料费用);
材料费按工程所在地现行预算价格计算;
费率中不包括运距超过5公里的渣土外运费用。
3.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筹建、设计、施工、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所需的管理费用。
1) 费用内容:
a) 建设单位开办费:是指新建项目为保证筹建和建设工作正常进行而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及生活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所需费用。
b) 建设单位经费,包括:
(1) 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劳动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档案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合同契约公证费、咨询费、法律顾问费、设计审查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竣工验收及支付使用清理等费用。
(2) 工程监理费:是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
(3)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2) 计算方法: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单项工程费用”之和(总概算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按照(表二)费率,使用插入法计算,同时应考虑下列因素给予折算:
a) 不设置独立的筹建机构或由常设的基建部门代管的工程项目,按取费标准的40%计取。
b) 引进工程货价按25%计取。
c) 为了提倡实行工程监理,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可乘以不超过1.15系数。具体监理费数额由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深度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支出。不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不变。
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表 (表二)
单项工程费用(万元) 费率(%)
500以下 2.6
2000 2.2
5000 2
10000 1.8
30000 1.4
50000 1.1
80000及以上 0.8
4. 研究试验和专有技术转让费:
1) 费用内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专有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但不包括下列费用:
a) 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b) 应由其他直接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2) 计算方法:
研究试验费按照设计提出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技术转让费该合同计列。
5. 勘察设计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文件等所需费用。
1) 费用内容:
a) 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技术咨询、评价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勘察、设计、研究试验等所需费用。
b) 由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的场地勘察(包括测量、水文地质勘探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所需费用。
2) 计算方法:按国家颁发的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总公司有关文件或设计合同规定进行编制。
6.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部分所需费用。
计算方法:按投保合同规定计取,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7. 供电贴费:
1) 费用内容:是指本建设项目按规定应交纳的供电贴费及购买用电权所发生的费用。
2) 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电力部门规定标准进行计算。如没有具体规定时,可参考下列标准(表三)估算。
各级供电贴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KVA (表三)
用户受电电压等级(千伏) 用户应交纳的贴费 用户应交纳的贴费中:供电贴费 用户应交纳的贴费中:配电贴费 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的贴费
0.38/0.22 500~550 190~210 310~340 400~450
10 400~450 220~250 180~200 300~330
35 300~330 300~330   150~180
63 200~220 200~220    
110 150~180 150~180    
8. 注:根据国家计委计投资[1993]116号文件,供参考。
9.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项目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生活和管理所必须的或改、扩建项目需补充的办公、生活家具、用具等购置贫用。
1) 费用内容: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文娱室、职工食堂、医务室、浴室、单身宿舍等所需家具、器具购置费。
2) 计算方法:
a) 新建工程按设计定员每人1500元;
b) 改扩建工程按新增定员每人1100元。
10. 生产准备费:是指新建企业或新增生产能力的企业,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正常生产而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所发生的费用。
1) 费用内容,包括生产人员培训费和提前进厂费两项。
a) 生产人员培训费:是指自行培训或委托其他单位培训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学习资料费、学习费、劳动保护费。
b) 提前进厂费:是指生产单位为提前进厂参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熟悉工艺流程及设备性能等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等。
2) 计算方法:根据设计定员分为生产人员培训费、提前进厂费两项,按下列公式及指标(表四)计算。
生产人员培训费=设计定员×比例×提前进厂期×培训费指标
提前进厂费=设计定员×比例×提前进厂期×提前进厂费指标
生产准备费=生产人员培训费+提前进厂费
生产准备费指标 (表四)
工程类别 培训费:占设计定比例(%) 培训费:费用指标(月) 培训费:费用指标(元/人月) 提前进厂费:占设计定员比例(%) 提前进厂费:进厂期(月) 提前进厂费:费用指标(元/人月)
油气田及长输管道工程 50 4 750 50 4 800
油气加工工程 60 12 800 40 6 850
11. 3) 对操作人员岗位技术培训要求高的工程,生产准备费可适当调增;改、扩建工程,应从实际情况出发,不发生该项费用的工程不计取。
12. 引进工程其他费用:计算方法详见《石油建设引进工程溉算编制办法》。
13. 施工队伍调遣费:
1) 费用内容:是指施工企业因建设任务的需要,由已竣工的工程工地或企业基地调往新的工地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调遣期间职工的差旅费、职工工资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生活设施和周转材料运输费等。但不包括下列内容:
a) 由于违反基建程序、盲目调遣施工队伍所发生的费用;
b) 应由施工企业自行负担的、在规定距离范围内调动施工力量以及内部平衡施工力量所发生的调遣费用;
c) 超出中标范围以外的施工队伍调遣费。
2) 计算方法和有关规定:
a) 调遣规模:指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定额规定所确定的施工队伍调遣规模。
b) 调遣时间:指调遣前后准备时间和途中时间。
(1) 调遣前后准备时间各3天,共计6天。
(2) 途中时间: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等货物的途中时间均以运距200公里为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押运工人途中时间应与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在途时间相同,其他人员按照乘车在途中时间计算。
c) 调遣期间人工单价:从一个工程地点搬迁到另一个工程地点期间,人工单价按原工程地点的人工单价取定,到达搬迁地点后人工单价按到达地点的工资标准取定。
d) 差旅费:指调遣期间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住勤和途中补助费以及行李托运费等。
(1) 车船费、住宿费、住勤和途中补助费一律按财政部现行的差旅费标准计算。
(2) 行李费:每人随带行李50公斤,按快件计算。其余的随货物运输。
e) 调遣货物运杂费:指装卸费、运输费、设备占用费和调遣用料等费用。
(1) 装卸费:汽车运输的装卸费分别计算吊装机械(按吊车标记吨位以吨小时计价)和定额人工单价(按定额工日)计算费用,火车运输的装卸费按铁路部门规定计算。
(2) 运输费:汽车运输按车辆标记吨位以吨公里计算。运距不足80公里的运输费按台班计算,计算标准按公路部门规定。火车运输应按车皮标记吨位计算,计算标准按铁路部门的规定。
(3) 机械设备占用费:指在调遣期间被载运或拖运的施工机械、设备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直接行驶的运输车。
A、行驶设备占用每台班按台班费用的80%计算。
B、其余设备占用费每台班按台班费用的50%计算。
C、占用时间按前后准备各3天(共计6天)加途中时间。
(4) 调遣用料费:指调遣期间所必需发生的消耗材料和摊销费用。材料价格按起运地的预算价格执行,一律不得计取差价。
在施工队伍尚不明确时,编制概算可按建安工程费用(其中引进材料按货价的25%计入)的1.5%计取,只计取单程的施工队伍调遣费用减半计算。
14. 联合试运转费:是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对整个生产线或车间进行联合试运转所发生的支出大于试运转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项下开支的调试费及试车费用。
1) 费用内容:包括试运转所需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机械使用费、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
2) 计算方法
a) 联合试运转费=联合试运转费用支出-联合试运转收入(联合试运转收入是指试运转产品应得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
b) 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
(1) 油气田建设工程,按建安工程费用的0.7%计取。
(2) 长距离输送管道建设工程,按建安工程费用0.5%计取。
c) 不发生试运转费用的工程,或试运转收入大于支出的工程(如油气加工工程),不再计取此项费用。
15.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 费用内容:场地准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工前,由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施工单位所完成的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场地准备通常是指场地界区以外的水、电、路、讯等工程及场地平整);临时设施费是指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所需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或租赁费用。
2)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
3) 计算方法:
a) 根据实际工程量编制概算。
b) 不发生该项费用的工程,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预备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
1.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
1) 费用内容:
a) 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如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
b) 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c) 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开挖和修复的费用。
2) 计算方法:工业项目以总概算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和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的8%计算;民用项目按5%计算。
2. 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
1)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价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
2) 计算方法:
a) 计算公式:(适用于建设期大于一年的工程)
P=Σ It [(1+f)t-1-1]
式中:
P - 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
n - 建设期年数
It- 建设期第:年的工程费用
f - 投资价格指数
t - 建设期第t年
b) 建设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其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的计算式为:
P=工程费用×当年投资价格指数×50%
c) 投资价格指数在没有新规定前,按6%~ 8%计取。
应列入工程费用中的几项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项目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等费用(不包括备品备件的购置费用),该项费用应列入设备费中。
1) 计算方法:
a) 新建工程按设计定员的80%为基数,每人1500元;
b) 改扩建工程按新增设计定员为基数,每人1000元。
2. 设备运杂费
1) 费用内容:是指设备从制造厂家交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供应部门手续费、成套公司服务费、采购和仓库保管费、港口建设费、保险费等(不包括超限设备运输措施费)。
2) 计算方法:
a) 如从设备制造厂家运至施工现场,按下列计算式和(表五)费率计算;主材从制造厂家运至施工现场,运杂费按8%计算。
设备运杂费=设备出厂价×运杂费率
b) 由各油气田中心仓库运至施工现场,不执行(表五)费率,只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取短途运输费。
c) 设备运杂费应随同相应设备列入设备费中;主材运杂费应随同相应主材列入安装费中。
设备运杂费率表(表五)
类别 工程所在地区 运杂费率(%)
一 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北京、天津、上海 4
二 山西、陕西、湖北、江西、河南、湖南、福建、广东、四川、黑龙江 5
三 甘肃(玉门以东不含玉门)、宁夏、广西、贵州、内蒙、海南、云南 7
四 青海、甘肃(玉门以西含玉门) 9
五 新疆 10
3. 绿化费:是指新建工程按照设计在竣工验收前进行绿化所需的费用,绿化费计入总平面及竖向布置的建筑工程费用内。
1) 费用内容:种植树苗、草皮等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及运输等费用。
2) 计算方法: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现行园林绿化定额或指标计算。如无定额或指标时,可按绿化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算。
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几项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是指建设项目投资中分年度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贷款、在建设期内应归还的贷款利息。
1) 费用内容:投资贷款利息(含企业集资、建设债券和外汇贷款等利息)
2) 计算方法: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分别计算。
a) 国内人民币贷款利息,按单利法计算: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年初贷款本金累计+本年贷款额/2)×年利率
b) 外汇贷款利息,按复利法计算: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年初贷款本息累计+本年贷款额/2)×年利率
2.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3]94号文件“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石油行业税目注释》的通知”执行。
3. 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经营性建设项目为保证初期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铺底流动资金。油气田工程及长输管道工程一般不计列此项费用。
计算方法:按1~3个月工厂成本的30%计列为铺底流动资金;或按概算投资的1%~2%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