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总则(概、预算编制办法) 10
附表:概(预)算各种表格(页)格式 13
总概算的编制 14
综合概算的编制 16
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 16
预算的编制 17
概预算文件的编审程序和质量保证措施 18
概算的调整 22
附表:调整概算表格格式 23
附件:设备与材料划分 23
总则(引进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28
概算组成内容和费用划分 28
国内运杂费 33
其他费用 34
预备费及应列入概算总投资中的几项费用 35
附则(引进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35
附件:引进工程概算编制参考资料 35
总则(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8
安装工程取费标准 44
使用的有关规定 47
总则(其他费用规定) 52
预备费 59
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几项费用 61
关于印发《费用定额》、《其他费用》、《概预算编制》、《引进概算编制》的通知
新文件 [95]中油基字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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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石油企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标[1993]894号),结合石油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总公司基建局组织修编了《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石油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石油建设引进工程概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90)中油基字第13号、(91)中油基字第131号、(91)中油基字第468号、(92)中油基字第420号、(93)中油基字第511号、(94)中油基字第316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石油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石油建设引进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六册工艺管道工程、第七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程、第十一册工艺金属结构工程、第十三册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第十五册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油(气)田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和《石油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等,配套使用。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底以前施工的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以后继续施工和新开工的工程,接新规定执行。
此次印发执行的定额、规定和办法,由总公司基建局负责管理。
附:
1、《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
3、《石油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4、《石油建设引进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工程 费用 定额 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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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计委重点建设司、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有关省、市、自治区建设厅(委)、建行,各有关部门定额站,总公司计划局、财务局、劳资局、审计局、科技局、炼化局、基建局(3),存档(3),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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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李自林 打字:赵彦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补充规定》的通知
新文件 石油计字[2003]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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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
(石油计字[2003]71号 2003年4月9日)
各公司、院:
近年来,随着石油建设工程的发展,石油工程其他费用的内容有所增加,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95年制定的《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95]中油基字第79号)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石油建设工程投资,提高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规范石油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石油建设工程的特点和近几年石油工程其他费用发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与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95]中油基字第79号)配套使用。
二○○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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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补充规定
第一节 总则
1.1 随着石油建设工程的发展,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制定的《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95]中油基字第79号)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石油建设工程投资,规范石油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和概算的编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石油建设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1.2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油气田、长距离输送管道和石油化工新建、改扩建工程。
1.3 本补充规定是编制石油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
1.4 本补充规定与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95]中油基字第79号)配套使用。
第二节 其他费用项目
2.1 可行性研究费
2.1.1 费用内容: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费用,以及其它咨询服务所需的费用。
2.1.2 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的规定计列,见下表。
a、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
分档计费标准表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亿元) 0.3-1 1-5 5-10 10-50 50以上
咨询评估项目
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注:1.石化、化工行业调整系数为1.3,石油、天然气行业调整系数为1.2。
2.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执行。
3.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同一单位编制时表中标准乘以 0.8 的系数。
b、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计费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表 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高级专家 1000-1200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00-1000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600-800
注:按工日计算的费用不得大于按投资额计算的费用。
2.2 环境影响评价费
2.2.1 费用内容:为全面、详细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2.2.2 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结合石油建设工程特点,按下表计列。
a、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
分档计费标准表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亿元) 0.3以下 0.3-2 2-10 10-50 50-100 100以上
咨询服务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4-4.8 4.8-12 12-30 30-60 60-90 90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0.8-1.5 1.5-3 3-5 7-10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0.6-1.2 1.2-2 2-5 5-7 7-10 13-20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0.4-0.6 0.6-1.2 1.2-1.5 2-5
注: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收费中,石化、石油天然气行业调整系数为1.1,化工、化纤行业调整系数为1.2。
2.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可以按表中的收费标准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b、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费同可行性研究计费标准。
2.3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2.3.1 费用内容: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评价大纲和编写职业安全卫生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2.3.2 计算方法:各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其收费标准进行计算。没有具体收费规定的,按下表执行。
序号 估算投资额 评价取费
1 2亿元以下 3-10
2 2-10亿元 10-25
3 10亿元以上 25-50
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计费标准表 单位:元/km
序号 管径 评价取费
1 DN400以下 200-300
2 DN400-900 300-500
3 DN900以上 500-700
2.4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2.4.1 费用内容:按照工程设防的风险水准,根据对建设场地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为建设项目提供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构造评价、地震地质灾害评价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编制评价报告书所需的费用。
2.4.2 计算方法: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按400-700元/公里计取(若不发生不计取)。其他建设项目不计取该项费用。
2.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2.5.1 费用内容:在灾害易发区对建设项目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项目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程度的预测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书所需的费用。
2.5.2 计算方法: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若发生该项费用,丘陵段按400元/公里计取,山区段按600-800元/公里计取,若不发生该项费用不计取。其他建设项目不计取该项费用。
2.6 水土保持评价费
2.6.1 费用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预测和编制治理防治方案所需的费用。
2.6.2 计算方法: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若发生该项费用,按下表计取,若不发生该项费用不计取,其他建设项目不计取该项费用。
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计费标准表 单位:元/km
序号 管径 评价取费
1 DN400以下 200-400
2 DN400-900 400-700
3 DN900以上 700-1000
2.7 工程保险费
2.7.1 费用内容:承建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
a、建设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提供全面保险的险种。它既对施工期间的工程本身、施工机械、建筑设备所遭受的损失予以保险,也对因施工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它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建设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
b、人身意外伤害险:在建设期间,为参与建设的人员办理的保险。用以保障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工作而遭受意外,导致伤亡或患有职业病后,获得医疗费用、伤亡赔偿、工伤假期工资、康复费用以及必要的诉讼费用等。
2.7.2 计算方法:不同建设项目可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种,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不大于工程费用的0.3%计取。
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2.8 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检验费
2.8.1 费用内容: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按《国务院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2]22号)和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建设单位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
2.8.2 计算方法: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计算。无具体规定的,安装检验费按受检设备组装费的1%计取。
压力管道安装不计取该项费用。
2.9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2.9.1 费用内容:设备重量、尺寸超过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所规定的限度(长度大于20米或直径大于3.8米),在运输过程中须进行路面处理、桥涵加固、铁路设施改造或造成正常交通中断进行补偿所发生的费用。
2.9.2 计算方法:根据超限设备运输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列入设计概算。
2.10 建设单位管理费
根据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关于使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概算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油计字[2001]415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时,如采用第三方监理,可根据监理的方式和范围,在《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表”基础上做如下调整:油气田工程可乘以不大于1.35的调整系数,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可乘以不大于1.6的调整系数,石油化工工程可乘以 1.5-2.0 的调整系数;不再另计工程监理费。
2.11 拆除清理费
根据《关于使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概算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油计字[2001]415号)的有关规定,在使用《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拆除清理费用指标”时,砖木及混合结构的建筑工程,费率改为不大于10%;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无论是否爆破,费率改为不大于20%;金属结构和工艺管道工程,凡可回收钢材的采用以料抵工方式,不计拆除费用。
2.12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2.12.1 费用内容:场地准备费包括建设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费用;临时设施费包括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所需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或租赁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
2.12.2 计算方法:
a、油气田新区建设工程按工程费用的0.5-0.8%计取,老区改扩建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b、石油化工新建工程按工程费用的0.2-0.4%计取,改扩建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c、长距离输送管道新建工程按工程费用的0.3-0.5%计取,改扩建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2.13 国家规定停止(暂停)执行的费用
2.13.1 价差预备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投资[1999]1340号),价差预备费按零计算。
2.13.2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13.3 供电贴费: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98号),自2002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
第三节 附则
3.1 本补充规定由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管理,股份公司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3.2 本补充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总则(概、预算编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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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提高石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石油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94)基设字第35号文件精神,重新修订了《石油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石油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和调整,也适用于引进工程国内配套部分概(预)算的编制和调整。
3. 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在报批初步设计时,必须同时报批初步设计概算。凡从方案设计直接到施工图设计的工程,应编制施工图预算。
4. 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应控制在立项批准的估算投资控制额以内。如果初步设计概算值超过控制额的10%时,必须修改初步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突破。
5. 初步设计概算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部投资的文件,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建设资金,它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的依据,同时也是签订贷款合同、承发包合同和控制施工图预算以及考核项目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6. 设计概(预)算,应按项目所在地和编制年的价格水平编制,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结合施工现场条件,以合理工期预测设备、材料价格等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准确地确定建设投资。
7. 概算的编制工作,由设计单位负责。一个建设项目如有几个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时,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规定(统一)概算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取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并汇编总概算。其他设计单位应及时编制各自承担设计部分的概算文件,并按主体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8. 设计单位的工程经济人员必须深入现场进行调研,收集编制概(预)算所需的定额、价格、费用标准、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办法等资料。建设单位应当主动配合并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9. 设计单位的工程经济人员与设计人员应密切配合,以确保概(预)算的质量,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概算负责人应对全部设计概(预)算的质量负责。
10. 工程经济人员应参与设计方案的讨论(包括引进项目的谈判),与设计人员共同做好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工作,以选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
11. 设计人员要坚持正确的设计指导思想,树立经济核算的观念,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所规定的内容及控制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提出具有足够深度能满足编制概(预)算条件的设计技术资料。对不合理的增加投资,工程经济人员有权拒绝列入概(预)算。
12. 为提高概(预)算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使概(预)算文件更加规范,凡有甲、乙级设计资格证的单位,必须采用计算机编制概(预)算,其他设计单位应创造条件尽快推广、普及使用。
13. 石油建设项目中的铁路、码头、水利、电信、电站、公路等独立性工程的概预算编制,原则上执行各专业部门规定的定额、指标和费用标准。
14. 本办法与《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石油建设引进工程概算编制办法》等配套使用。
15. 本办法由总公司工程建设定额站负责解释。
概算文件的组成及应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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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规定如下:
1) 封面、签署页及目录
2) 编制说明
3) 总概算表
4)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
5) 单位工程概算表
6) 其他费用计算表
7) 附件:补充单位估价表
2. 概算表格规定如下:
总概算表(表一),为采用三级编制形式的总概算的表格。
综合概算表(表二),为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表格。
建筑工程概算表(表三),为单位工程概算的表格。
安装工程概算表(表四),为单位工程概算的表格。
其他费用计算表(表五)。
补充单位估价表(表六)。
工程量计算表(表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