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2007年元月1日起实施
省建设厅近日下发《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82号)(以下简称本办法),市建委以驻建定[2007]1号文转发。
本办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由市标准定额站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考评办法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不可竞争费用,不参加商务标评分。有关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或拦标价以及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附表1)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全部费用,在工程造价结算以及审核时,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表》对造价进行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在“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书”中单独列项,予以明确。
2007年元月1日后招标的工程执行本办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各单位及时向市标准定额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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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设标[2006]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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