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
投产以后的防腐、保温、喷字、标牌制作等等,为保证项目正常生产甲方指定的零星工程。
第二条 费用及结算方式
安装工程主要材料(定额中未计价的材料)甲方供应;甲方也可以将部分安装工程主材委托乙方采购,但乙方采购前必须报甲方批价确认。
安装工程执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年版)》和政策性调整文件,按照中石化相应规定取费,费率下浮10%,规费及税金按当地规定执行;材料有信息价的按《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执行,《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上没有价格或价格低于市场价的由甲方批价确认。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次月15日前,甲方按已审核完的上月已完工程量预算造价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