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焦化装置大修防腐保温专业工程施工分包 由招标人受项目业主委托承包,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锦州石化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基本要求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2016年焦化装置大修防腐保温专业工程施工分包。
功能用途:锦州石化公司2016年焦化装置大修结构、设备、管线防腐保温完善。
规模及标准等基本情况:2016年焦化装置大修结构、设备、管线防腐保温。
2.2 招标范围:2016年焦化装置大修结构、设备、管线防腐保温等工程施工。
2.3 实施地点:锦州石化公司厂区。
2.4 计划工期: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5日,工期10天。
2.5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无进度款。
2.6 计价方式:安装费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新标准)(老标准的应具有相应的对照资格)。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具备有效的质量、安全、健康、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3.5 具备能够提供30人同时作业的能力。
3.6 业绩要求:近叁年内在石油化工方面炼化企业有工程施工、检修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的业绩。
3.7 中标人的施工人员入场需要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招标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4 月 7 日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5室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资质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如需纸版招标文件,需增加售价¥100.00元人民币,并提前通知招标机构联系人。
4.5 招标费用收取
4.5.1 形式:不限。
4.5.2 办理程序:先到招标机构联系人处领取收费通知,持收费通知到招标人财务部门交纳费用,经招标人财务部门在收费通知上确认缴费后,返回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 14 时 0 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4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论何种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中。
5.5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招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锦州石化公司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方:锦州石化工程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81号 邮 编:121001
联 系 人: 裴俊华 电 话:15304168112
传 真: 0416-4560035
电子邮件:
peixiaoyu-001@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锦州石化工程公司
账 号:0708003219221040241
招标机构: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商满合 电 话:0416-4150827
手 机:15304160807 传 真:0416-4264936
电子邮件:
shangmh@petrochina.com.cn,
15304160807@126.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