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阜高速石咀收费站广场涂装、粉刷工程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委托,对忻阜高速石咀收费站广场涂装、粉刷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忻阜高速石咀收费站广场涂装、粉刷工程
二、项目编号:HC-XZSZC-2015(采)-040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石咀收费站广场涂装、粉刷工程。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预算控制:620864.13元;
3、范围包括:工程的具体报价范围、质量、工期要求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程地点:山西省忻阜高速石咀收费站广场。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本项目需要的特定条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3、因本项目工期紧,为保证实施进度,要求报价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后出具建设单位提供的回复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肆份)和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建设单位提供的回复函。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用A4纸规格复印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本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08月11日至2015年08月17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市慕山南路路东6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金额、开户行、账号: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支行
帐号:1021015510000064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从基本账户电汇到以上账户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08月18日下午15:00时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逾期不受理。
地点:忻州华阳写字楼B座五楼会议室(忻州市长征西街)。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宋双明
联系电话:0350-8687913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改平
联系电话:0350-3336605
(注:以上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