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招标编号:0628-14601220126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原公告作如下变更。
1、变更内容如下:
(1)原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证书(注明所投标段)及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注明所投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上述复印件资料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留招标人备查),到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1楼111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0元/份,售后不退。”
变更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14年12月26日至 2015年1月23日,每日 9: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1111室购买招标文件或邮购,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4.2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
账 号:9558851502000136583”
(2)原公告“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中: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丰城市。”
变更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丰城市。”
(3)其它内容不变
2、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工程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计斌
电 话:0791—86209833
传 真:0791—86209833
电子函件:jxtc1107 @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
帐户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9558851502000136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