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在职能划分中明确指出,其职责之一是负责本市各类定额及计价依据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解释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编制定额缺项子目和一次性补充定额的审批,其下设土建安装定额管理室和市政园林定额管理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对外解释与答疑。在定额解释工作中,我们在所受理的报建工程中发现了许多问题,内容涉及造价确定和合同纠纷,通过我办专业人员的研究讨论,对其中产生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汇总,并以此作为解释的统一口径为来访人员提供服务。这类计价问题除特殊注明外,均按照现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的规则解释。一次性补充定额是针对某工程的特殊工艺审批的一次性补充子目,具有其特殊性,并代表了新的施工工艺。我们将这类问题的补充子目和整理后的常见问题分期分批进行刊登,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