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ISO标准,适用于涂漆表面的粗糙度要求是Rz40-75μm,太小附着力差,太大会产生早期尖端腐蚀。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会遇到非配合表面的机加工表面涂漆的问题。按照Rugotest的粗糙度样本,表面粗糙度达到Ra6.3(如果按照粗糙度换算关系Rz=4Ra的话Ra6.3就是Rz35)以上涂漆是不存在附着力问题。
加工表面粗糙度(光洁度)均是Ra来表示。但实际上我发现,在Ra6.3(Rz25)、Ra12.5(Rz50)甚至Ra25的表面涂油漆,附着力也十分不理想。并且从表观看,Ra12.5的表面已经十分光滑,触感也“细”于喷砂表面。
同时还有另外一类情况,已经喷砂并涂过底漆的表面,在制造过程中会存在手工打磨的情况。手工打磨(砂轮等)后,粗糙度应该怎么去评定,是否会因为过于光滑而造成油漆附着力不足?
这个问题十分困扰我,请大神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