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设备设施防腐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4341)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设备设施防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110 万元,招标人为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所属分公司和控股公司{涪陵公司、重庆龙民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龙民公司)、咸丰龙民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咸丰龙民公司)、宜昌科能天然 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昌公司)}下属 6 座加气场站的设备设施进行除锈刷漆;在法兰间 隙干燥情况下,采用粘弹体材料,法兰间隙注入 4200 法兰防腐剂,外缠粘弹体胶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设备设施防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设备设施防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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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8)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 制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售后不退。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 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本项目编号为:20234341,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 名”,输入项目编号,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 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 股份有限公司,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4.3 联系人:王天杰 13082616875。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通过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 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费 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安全 B 证和社保 缴费证明;(4)安全负责人安全 C 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邮寄或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万 元整。投标保 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 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银行电汇汇款信息 应注明:20234341。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 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的集团工单财资【2017】223 号文的规定执行。
7.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 招标预算金额:110 万元(含税)。
7.5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所属分公司和控股公司{涪陵公司、重庆龙民天然气有限 公司(简称重庆龙民公司)、咸丰龙民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咸丰龙民公司)、宜昌科能 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昌公司)}下属 6 座加气场站的设备设施进行除锈刷漆;在法 兰间隙干燥情况下,采用粘弹体材料,法兰间隙注入 4200 法兰防腐剂,外缠粘弹体胶带。7.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50 日历天。
7.7 项目地点: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所辖区域。
7.8 质量要求:合格,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9HSE 要求:达到无 HSE 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 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 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 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纪检监督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通用时代 C 栋 11 楼
联 系 人:刘国平
电 话:180840210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联 系 人: 王天杰
电 话: 13082616875
电子邮件:
sljlhdzb@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