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滤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站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M[2022]NK052号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滤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站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基本概况
工期
1
防腐工程施工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90日历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9日18:00(节假日除外),至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进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有关的信息和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nxzhengmao@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前进南路499号
联系方式:何瑞宗 1819520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马翔华 0952-20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翔华
电 话: 0952-201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