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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醉酒男子拒付车费被的哥撞死 家属索赔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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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2-02-03
喝酒乘客 上车脱鞋臭气熏天

  现年51岁的李书国是本市人,高中文化程度,案发前是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检方指控称,去年8月18日凌晨3点,李书国驾驶出租车搭载田某、潘某两名男性乘客。当车行至东城区金鱼池西街十一中学东门南侧时,双方因车费问题发生矛盾。李书国因对田某的言行不满,调转车头将站在路边准备离开的田、潘两人撞倒,致30岁的田某颅脑损伤死亡,致潘某轻伤。李书国作案后驾车逃离现场。

  检方认为,李书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此,李书国虽然承认指控属实,但辩称自己不是故意撞人。据李书国说,事发当晚,他从西城区里仁街东口拉上两名男子,两人一人坐副驾驶座,一人坐后座。他们操着外地口音说要去东城区的刘老根大舞台,“一看他们就喝了很多酒,没走多远就把鞋脱了,弄得满车臭气熏天”,李书国说,他于是打开车窗,不想坐副驾驶座的男子大声问他:“嫌臭啊?”他赶紧说没有,只是想凉快一下。

  的哥下车 被揪衣领逼迫免单

  李书国说,路上后座上的男子没有说话,副驾驶座上的男子一直很凶,他认为该左转的地方,对方让他直行,还说他左右不分。“我一直没言声,按他们的路线走”。到金鱼池西街十一中学东门南侧时,对方让他停车,当时计价器显示金额为20元。“我说有2元燃油费,让给22元。他说给20成么?我说成。他随后说不给成么?我考虑他们喝多了,就说成”。李书国称,副驾驶座上的男子依旧不依不饶,说他计价器不准,“我就说挺准的,他就揪住我脖领打我胸口,随后又下车到左边给我几拳”。

  伤者潘某称,田某是他妹夫,在北京工作,他原本在老家务农,当天刚来北京准备打工。俩人在家喝了酒,后又去酒吧喝,但都没喝多。当晚到洗浴中心按摩后,俩人打了车。上车后他在后座睡着了,田某坐在副驾驶座。下车时,司机要22元,但田某说用不了20元,并下车到左边拽着司机衣领,司机随后说不用给钱了,田某就松开了。之后他们站在路边,司机将车开走十几米后,又调头开了回来撞上田某,随后又撞上自己。等他醒来时已在医院,后背和头受伤。

  庭上辩称 只想剐蹭吓唬对方

  按照李书国的说法,两名乘客下车后,他准备调头继续去拉活。调头后他发现两人仍在前面约10米远,他觉得自己被欺负了很生气,就想用车的右侧反光镜蹭他们一下,便以时速约20公里的速度开了过去。“我就想吓他们一跳”,不想田某被撞后弹起来砸到机器盖上,头部把风挡玻璃撞裂,当场死亡。李书国对此解释说,当时照明不好,对方走路又晃悠,不想就撞上了。“他们要是正常走路,我顶多就蹭一下”。

  但公诉人不认同李书国的辩解,他指出,李书国有15年以上的驾龄,开出租车已有3年。作为一个老司机,他能认识到驾车撞人会造成严重后果。另外,作为职业出租车司机,他搭载客人发生纠纷后,本应容忍谅解,或通过合法方式解决矛盾,“他驾驶约1.5吨的小型客车撞击几十公斤的人,直接反映出其实施报复行为时不计后果”。

  死者家属到庭索赔92万余元

  撞人后,李书国称自己很害怕,没停车查看就赶紧回家了。天亮后,他把车送到丰台区菜户营桥的一家汽车修理部,称车被树砸了,让对方赶紧修车,以免耽误对班出车。东城交通支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通过调取肇事车的行驶轨迹录像及有关记录情况,结合证人、受伤人员的陈述,最终确定肇事出租车的车号,并对有重大嫌疑的李书国进行了传唤。起初李书国并不承认自己撞人,称当时没看见对方,是躲黄鼠狼造成的交通事故。被羁押后,他才承认犯罪。

  昨天,死者田某的家属到庭向李书国索赔92万余元,伤者潘某索赔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5800余元。李书国对此表示尽量赔偿,希望被从轻处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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