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季度,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对全市生产领域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17家企业生产的产品17批次,6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重金属(铅)含量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根据抽查结果,北京市华兴茂涂料厂生产的一个批次“颜狮华兴”醇酸调合漆,苯含量不合格;北京市京西华煤防爆设备厂生产的一个批次“西山”醇酸调合漆,VOC、苯、甲苯+二甲苯总和项目不合格;北京丽彩澜新漆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个批次C03-7“灯塔”醇酸调合漆,重金属(铅)、标识项目不合格;北京市京润制漆有限公司生产的一个批次“桥狮”醇酸调和漆, 苯含量不合格;北京吉人漆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个批次“吉人”CZ03-1白色醇酸调合漆,标识项目不合格;北京海弘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一个批次Q01-1硝基清漆,苯、标识项目不合格。
2009年2季度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