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IMO《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散货船双舷侧处所保护涂层性能标准》对船舶压载舱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规定:分段涂装时必须采用喷丸(砂)处理达到Sa2½级;合拢后表面处理允许合拢对接缝采用工具打磨,若紧邻破损区域的总面积不超过25 m2或小范围破损面积总和不超过全舱面积2%的可允许打磨达到St3级,超过2%的则要求喷砂处理达到Sa2½级。由于国内外均没有涉及压载舱涂层破损面积的评估与计算方法标准,为满足现代造船的需求,适应IMO标准规定,特制定本文件。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