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
鄂州市财政局2018年度泥、木、油漆等零星维修定点供应商资格磋商(包2)(项目名称) 已由
鄂州财采计备【2017】XM4483号文批准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为
鄂州市财政局 ,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泥、木、
油漆等零星维修;
2.2、项目编号:ZB2017-79C
2.3、供应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4、供应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5、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合格的供应商单位中只选取两家评分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作为定点单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
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8单元),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等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
(3)近期财务报表;
(4)近期社保证明;
(5)近期纳税证明;
(6)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要提交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
4.2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磋商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
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壹仟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 1 月5日上午0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
单位名称: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鄂州市建行鄂城支行
帐户:420016586590500006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资料在2018年
1月
5日上午09:30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1单元2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磋商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2日。
7.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ezygjsgc.com/)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财政局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29号
联系人:黄先生 0711-3388849
8.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8单元
联系人:吕杰 电话/手机: 1898641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