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本工程为电厂锅炉炉顶检修密封工程。
二、编制依据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竣工验收规程》DL/T5437-2009;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J229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 第279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我方承诺在本工程施工中使用国家最新的各项技术法规。
三、施工前准备
1.耐火材料的砌筑工作,必须由合格的专业公司进行。
2.炉子砌筑工程应于炉子基础、炉体钢结构、管道和有关设备安装等工序告一阶段、经检查合格并签订工序交接证明书后,方可进行施工。
3.开工前先复查中心线、标高(与基准点相对照),外壳平直度及各种门孔、炉底立柱穿孔、烧嘴开孔、高温计开孔、压力计接口、摄像镜头等开孔尺寸。管道、烟道需作内保温者,这类管道都应已交付并验收合格。
4.工序交接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2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3炉内水冷构件、管道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记录;○4钢结构和炉内滑轨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5炉底可动部分或炉体可动部分的试运转记录;○6炉内锚固件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记录;○7炉皮开孔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