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详见电子询价单。
2、供货时间
2017年11月30日到货。
3、交货地点: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四零五厂)。
4、报价要求:
4.1报价中应包含材料费、运杂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并于2017年11月17日15:00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价。
4.2在我方对物资品牌进行指定时,供应商报价时应对所报物资品牌进行明确,报价时在“品牌”一栏进行标注.否则视为无效。
4.3供应商需对所报物资信息对照我方需求计划认真核对,如存在差异应在 “品牌”一栏进行标注说明,请本次报最低优惠价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6、供货商要求:
供货商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资质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中核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或者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合格供货商之一,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资质的单位可参与此物项采购(否则会被拒绝参与)
7、评定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供应商报价时须对电子询价单内所有采购物资进行报价,如有未报全的,我方视为无效报价。)
8、报名方式: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服务电话:010-88828754。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报名参与的项目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报价。在“采购文件”和“相关附件”处可下载相关文件。
9、联系方式:
电话:0916-2989763
传真:0916-2989766
联系人: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