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河发电厂化学水处理设备防腐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7041627
原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的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投标人需具备建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近3年(2014年8月1日-2017年8月1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的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近3年(2014年8月1日-2017年8月1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14日到2017年8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需提前预约),逾期不再受理
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