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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1号、2号机组检修保温配合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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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3-23
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号、2号机组检修保温配合工程
2) 招标内容:1号、2号机组检修保温配合工程
3) 公告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2、投标单位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执照及国、地税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委托书原件。
7)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招标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年*月*日~*月*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按上述第2条“投标单位资格”,持第3条“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前来领取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 发售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
3)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09点30分,招标代理单位将于截至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
7、招标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一线的版主们及会员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