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梅山湾南北堤水闸防腐项目已列入单位年度采购计划,采购人为北仑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北仑区梅山湾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采购代理人为宁波泰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工期
备注
1
梅山湾南北堤水闸防腐
详见招标需求
216708元
开工通知单下达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预计开工时间10月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 ,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波泰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碶街道中河路182号206室)报名获取磋商文件(300元/份)。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4.2 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五、磋商保证金
金额:4200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泰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3 0701 2010 0025 705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北仑支行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6836880
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详见采购文件封面),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单位支付完成后须将有效的银行回单(或网上电子回单)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无需前往投标保证金接收单位开具收款收据。
(注:1、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致,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同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4 年10月09日10时 00分,地点为宁波泰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碶街道中河路182号206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仑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北仑区梅山湾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4540
采购代理公司:宁波泰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4-86836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