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9-857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富丰、兴华公司防腐修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富丰、兴华公司防腐修复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富丰、兴华公司防腐修复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长春市
2.4工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工。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一套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7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5.2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 系 人:尚女士
联 系 电 话: 0431-853308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报名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