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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32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烟囱防腐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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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8-08-2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就2×32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烟囱防腐设计)(招标编号:JG2018-03-1070)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8年8月15日14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32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烟囱防腐设计)
2、招标编号:JG2018-03-1070
3、主要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2×32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烟囱防腐设计)
4、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8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50000.0元
公示期:自2018年8月23日 至2018年8月27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