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北恩施至重庆黔江高速公路宣恩至咸丰(鄂渝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恩施至重庆黔江高速公路宣恩至咸丰(鄂渝界)段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交通[2010]1480号文)批准建设,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恩施至重庆黔江高速公路宣恩至咸丰(鄂渝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10]1517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投资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湖北高路鄂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招标项目龙桥特大桥钢管拱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湖北恩施至重庆黔江高速公路宣恩至咸丰(鄂渝界)段项目起于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倒洞塘村附近,接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宣恩枢纽,经宣恩县的晓关和咸丰县的高乐山、丁寨、朝阳寺等地,最后在湖北与重庆两省(市)交界处的咸丰县朝阳寺镇石门坎附近对接重庆市的黔江至恩施高速公路重庆段。路线全长约71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龙桥特大桥桥址区所在地隶属湖北省宣恩县晓关镇龙桥村,桥梁起点桩号K50+649.8,终点桩号K51+153.8,桥梁全长504m右幅桥(477.5m左幅桥),桥跨布置为4×30+1-280+3×30m右幅桥(4×30+1-280+2×30m左幅桥),主桥为268m上承式钢管混凝土桁架拱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龙桥特大桥钢管拱制造。主要工作内容为:钢管拱及其附属设施制作的材料采购、运输、验收、钢材预处理、下料、钢管拱单元件制作(含零配件)、钢管拱节段的制作、拼装、涂装、保管及在监理工程师规定时间内,将钢管拱节段及临时匹配件在制造厂吊装并运输到桥位土建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拼装场地进行拼装,经验收合格后交货;配合土建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及设计要求进行钢管拱吊装就位;负责节段吊装就位后逐节连接(焊接、栓接)及焊缝的修补、涂装;负责工地涂装等。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开始供货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具体开始供货日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24月。
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要求见表1-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表1-1 标段划分、资质业绩要求表
标段
招标范围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GGG
龙桥特大桥钢管拱制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10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座主跨在200m以上(含200m)钢结构特大桥(至少一座为钢管拱桥)主桥钢结构的加工制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层)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应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到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602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证验证,具体要求详见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ubeibidding.cn)公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招投标局[2011]26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于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联系电话:027-87301229)。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递交《身份证验证书》原件(原件不需装入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ubeibidding.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高路鄂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邮政编码:445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18-8213455
传 真:0718-821344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层
邮 编:43003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7-83600666转8055
传 真:027-83600777
来源:湖北省交通厅